根据6月24日发布的商务公告,商务部强调,部优报处任何个人和组织均可举报涉及战略矿产两用物项出口的化战违法行为。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许可出口战略矿产、略矿理工超出许可证范围和条件出口、产两出口禁止的用物战略矿产、通过改装、项出拆卸来规避出口许可、口管以及通过第三国规避出口管制等。制举作
公告概述如下:
一、商务举报对象包括:
(一) 未获许可擅自出口战略矿产;
(二) 超出许可证范围、部优报处条件和有效期的化战出口;
(三) 出口禁止的战略矿产;
(四) 规避许可出口的行为;
(五) 绕道第三国规避出口管制;
(六) 非法转移受管制技术的各种方式;
(七) 明知出口商违法仍提供服务;
(八) 教唆、协助出口商规避规定;
(九) 与受管控进口商交易;
(十) 未申请许可的略矿理工出口;
(十一) 违反承诺的进口商;
(十二) 擅自接受外方访问;
(十三) 其他违反出口管制的行为。
二、产两举报方式:
(一) 通过商务部网站进行线上举报;
(二) 拨打举报电话010-12369,用物工作日受理。
三、举报人需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内容包括:
(一) 举报人信息;
(二) 联系方式;
(三) 被举报人信息;
(四) 被举报的具体违法情况;
(五) 是否同时向其他机构举报;
(六)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四、以下情况不予受理:
(一) 不属于公告所列情形;
(二) 举报内容不完整;
(三) 已处理完毕的事项重复举报;
(四) 其他不予受理情况。
五、实名举报者将获得反馈,并可按规定获得奖励。
六、对于恶意举报,将依法处置。
七、出口实体如发现自身违法行为,应积极向商务部报告,主动报告可作为减轻处罚的依据。
八、参与举报处理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保密。
九、涉及战略矿产技术出口的举报按本公告执行。
本公告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
商务部
2026年6月24日
本文编选自“商务部”官网,编辑:徐文强。